为了加强全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从事的各类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服务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包含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技术服务工作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设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等指标。